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4168 號函辦理。
二、前揭公文說明二所揭,依「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 2.0」短程目標,教育人員與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承辦人員每學年度應完成 3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實務之在職進修課程。
三、本局於 114 年 10 月 2 日假關廟國中辦理研習(國中場)並上傳至 E 學補給站,課程名稱:「臺南市【友善校園】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-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融入學習領域研習(國中場)」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info/10047098 。